一位友人十餘年前初到加國時,覺得地方寧靜,鄰居友善。定居不久,見到居民結隊去社區會堂集會,原來是討論反對發展商在附近建造一個大型商場事宜,還請得該區議員襄助。幾經奔波和交涉,居民終獲發展商同意修改計劃,使該鄰舍得以保持原來的安寧。
後來他與家人搬到另一個城市去,發覺附近一個公園環境優美,家中三個孩子便經常去那兒玩耍,卻發現不少遊樂設備頗為殘破,易生危險。他們利用暑假時間,到該公園檢查那些設備和觀察使用者的習慣,然後寫成報告,寄給該區的議員。不久,該議員函謝那三個孩子,並稱已將報告副本送往公園及康樂事務署。數週後,該公園的遊樂設備己被更新或修理妥當。
現時的幽美居住環境、良好的學校教育、及尚算滿意的市政服務,都有賴巿民的共同努力所致。在眾多少數族裔中,參與社會事務最為積極的要算是猶太人,他們出力出錢,為己為人。近年人數劇增的南亞裔移民亦熱衷社會事務,且活躍於本地的政治活動中。
反觀很多華裔加人,一向勤於工作,對本地社會事務和政治卻十分冷淡。雖然近年來參政的華人明顯增多,但整體投票率依然很低,成為一些政客漠視華人意見的藉口,亦間接影響參政華人的當選機會。
為了創造美好的生活環境,為了造福下一代,身為加國公民應否摒棄守株待兔的態度,善用法律賦與公民的權利,主動向決策者和執行者表示自己的意見,爭取應得的利益?要有效的表達意見,除了直接參與政府議會事務外,最簡單的方法莫過如投票支持有才幹又為大眾爭取權益的議員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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